疫情中逝去的每一个生命,都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或名字。他们是父亲、母亲、儿女、兄妹,是我们血脉相连的骨肉同胞。我们向逝世同胞致哀,同时也向那些与死神不屈抗争的生命致敬,向那种生死瞬间的人间大爱致礼。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 4 月 3 日发布公告,决定 2020 年 4 月 4 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 月 4 日 10 时起,全国人民默哀 3 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这是中国首次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全国性哀悼活动,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四次全国性哀悼活动。

自 199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这一条规定还有另外两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务院决定。

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在我国境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时,用下半旗的方式,沉痛哀悼在抗击疫情中救死扶伤牺牲的医护人员、深切哀悼在疫情中不幸逝世的同胞,通过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用默哀、鸣笛、鸣响警报的形式,让人们寄托哀思、缅怀同胞、致敬奋战者,从而抒发人们内心情感、抚慰公众情绪,更是让全社会铭记这次疫情带来的伤痛和教训,最大程度凝聚起全国人民夺取抗击疫情胜利的强大力量,继续奋力前行。